王庆贵律师,执业年限14年,执业机构:上海和基(合肥)律师事务所,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1105523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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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

  1. 债权转让
    • 需书面通知债务人,未通知则对债务人不生效。
    • 禁止转让的情形:如合同约定不可转让或涉及人身性质债权(如赡养费)。
  2. 债务转移
    • 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,否则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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