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庆贵律师,执业年限14年,执业机构:上海和基(合肥)律师事务所,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1105523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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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应当注意留存哪些证据?

一、留存借据、借条、借款合同等能够体现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原件

二、留存借款人通过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、支付宝、微信等交易渠道以转账方式出借借款,尽量避免现金支付。

三、尽量以书面的形式对利率予以确认。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

四、注意留存借款人的身份信息,比如身份证复印件,户口簿复印件,驾驶证复印件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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