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财产约定协议
甲方(夫): 乙方(妻):
姓名:_____ _ 姓名:______
身份证号:______ 身份证号:______
联系地址:______ 联系地址:______
第一条 约定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5条,双方自愿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、管理、使用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。
第二条 财产范围与归属
- 婚前财产(可列明具体财产,如房产、车辆、存款等):
⑴甲方婚前财产:______(具体描述,如房产地址、产权证号等),归甲方个人所有;
⑵乙方婚前财产:______(具体描述),归乙方个人所有。
- 婚后财产(可约定共同所有或分别所有):
⑴婚后所得工资、奖金、投资收益等:□ 归各自所有 □ 共同所有(若共同所有,需明确比例);
⑵婚后购置的房产(地址:____):□ 甲方占%,乙方占__% □ 归一方单独所有;
⑶其他财产约定:______。
第三条 债务承担
- 婚前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;
- 婚后债务:
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;
⑵共同签字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;
⑶其他约定:______。
第四条 生活费用及子女抚养(可选)
- 家庭日常开支由双方按比例(如:甲方__%、乙方__%)共同承担;
- 子女抚养费、教育费等由双方协商分担(需符合法律规定)。
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
-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修改或补充;
-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,不因婚姻关系终止而失效。
第六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,可向______(约定管辖地)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七条 其他条款
- 本协议未尽事宜,按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;
-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签字/捺印): 乙方(签字/捺印)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